今天,一份判决书看得我目瞪口呆。
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辅警许艳,与包括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在内的多名公 职人员发生关系后,多次勒索他人财物达人民币 372.6 万元,一审获刑13年并被处罚金500万元。
说她睡遍半个县有点夸张(谢绝以此为由跨 省),但你看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有公安局副 局长、派出 所长、妇幼保 健院工会主席、卫生院副院 长、小学校长、药库工作人员,各行各业来者不拒,大小通吃。
具体犯罪事实分述如下:
1、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县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许艳谎称其母知道其怀孕欲找孙某讨说法、怀孕补偿、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三次索要人民币 100 万元;
2、2014 年 5 月至 8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侍庄派出所所长朱某乙发生不正当关系,以怀孕其家人欲找朱某乙闹事为由,索要人民币 10 万元;
3.、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发生不正当关系,以怀孕其母亲欲找寇某闹事为由,索要人民币 20 万元;
4、2016 年 6 月至 7 月,许艳与灌云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甲发生不正当关系,以怀孕补偿为由,索要人民币 10.8 万元;
5、2016 年 9 月至 12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甲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丁某(另案处理)检举揭发关某甲生活作风以及其怀孕、其母欲找关某甲闹事为由,索要人民币 45 万元;
6.、2017 年 5 月至 6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陡沟卫生院副院 长兰某乙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把两人关系告诉兰某乙老婆、到兰某乙办公室闹事等为由,索要人民币 15 万元;
7、2017 年 7 月至 8 月,许艳与时任灌云陡沟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徐某甲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把两人关系告诉徐某甲妻子、扬言到学校找徐某甲儿子闹事为由,索要人民币 29.8 万元;
8、2017 年 2 月至 9 月,许艳与林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为由,索要人民币 14 万元;
9、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5 月,许艳与海州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怀孕为由,索要人民币 20 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许艳再次与时任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乙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为由,索要人民币共计 108 万元。
最后这位两次上钩的,你丫也太不小心了,都说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你这是觉得20万的教训不够,非要再来个108万的,还是觉得自己升了副 局长,逼格就要比他们高?
这个94年的女辅警,也是敛财有道,知道他们事后不敢声张,就狮子大开口,几十万、上百万的要,最后还得逞了。
一个派出 所长,打点自己的风流韵事,竟然能拿出一百万来,不知有关部门有没有查查,他们这些钱都是怎么来的?
如果能牵出一大片腐 败分子,也不枉这位女辅警一片苦心,不惜出卖自己年轻的身体,为我国的反 fu 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堪称“赵 红 霞第二”。
可惜,至今没听说哪个“被害人”被调查,反而在微博上转发这份判决书的人,收到了当地警 方工作人员要求删 帖的电话。
先是知名网友何光伟,后是北京张新年律师,特别是张律师,转发三分钟以后就接到了电话(这效率如果用在办案上),不过都被他们义正严辞地拒绝了。
这事说起来挺丢人的,但出了事不去解决问题,反而用尽一切手段去掩盖,这种做法更加丢人。
说实话,这位女辅警判得有点 重,没收违法所得372.6万,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那些大贪 倌也不一定判得这么重。
说到底,这里边还有杀鸡骇猴的意思。可能在有些人眼中,许艳这种行为破坏了潜规则,以后哪个灵道还敢在床上考察想进步的女下属?
蹲一个后续,这些“受害人”会不会为偷腥付出金钱以外的代价?
原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苍山时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