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及各大新闻媒体:
投诉人:杨遂连,男,汉族,住重庆市武隆区火炉镇金鱼街11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326193809292534,联系电话13996843679。
被投诉单位:重庆市武隆区安监局,重庆市武隆区志蓉石场。
被投诉人:重庆市武隆区安监局局长张远华,重庆市武隆区安监局科长徐兴荣,重庆市武隆区志蓉石场法定代表人张志。
请求事项:
1.请求被投诉单位和被投诉人共同对投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共计750万进行赔偿,或者在原地方重新修建新房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
2.严肃查处重庆市武隆区安监局及局长张远华和科长徐兴荣的违法违纪行为。
事实及理由:
1.2008年7月初,武隆安监局(下称安监局)下文规定在北京奥运期间,各矿产企业禁止放炮采矿。但是,重庆市武隆区志蓉石场(下称志蓉石场,该石场采石八年后离我家最近距离116米)违反该规定,于2008年7月31日私自使用72公斤左右炸药,用“顺山排炮”法开矿生产。因违法生产和炸药量过大,导致我家2000平方米新建房屋被严重震坏,当天晚上大雨,屋内到处漏雨,从此无法居住。第二天上午,镇安监办罗美中、徐晓波到我家受损房屋处作观测记录并通报安监局。事后,志蓉石场老板张志到我家承认房屋是被他放炮震坏的,承诺到不放炮的时候一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赔偿。同年8月14日,安监局又来人核实对我家房屋的损坏情况,张志当着他们再次承诺给我家一个满意的赔偿。
2.安监局为逃避违法审批该矿生产和监管缺失的责任,利用职权,把72公斤炸药改成只用了9.6公斤的炸药量,公开篡改、毁灭志蓉石场的各种相关记录,并强行干预、超越职权阻止我们向解放军后勤工程检测中心对受损房屋依法进行鉴定。事后,安监局违法插手、提供虚假材料向该检测中心提请检测,安监局既不提供客观真实材料,而且检测结果完全属于虚假鉴定报告,完全不具有任何证明作用,而且是违法行为。但安监局与张志就强行按照该检测报告对我家赔偿,都遭到我家拒绝。
3.该事件过后,安监局上至局长,下到许多主管职能官员与张志互相亲密往来。为了获得公正解决,我长期向相关部门信访、上访,都被阻止,被扣上“非访、闹访、缠访”的帽子。事后,我多次向法院起诉,法院都不予立案受理。各主管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拒不依法依职给我们落实相关赔偿,安监局局长张远华还用“诬陷”的罪名对我们进行恐吓,叫嚣他不懂法也不需要法律,更不会按法律对我家进行赔偿,以此恫吓和阻止我们依法维权,导致我们无法正常生活,也不能正常投入生产,至今拖欠许多员工工资,弄得我家负债累累,高达六七百万,而且住房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解决,一直寄住在别人家里。
武隆区政府相关部门相互庇护,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对普通百姓进行欺压,公然利用手中的权力侵犯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利用自己的权力,长期违法乱纪,超越职责侵犯普通百姓利益,公然践踏老百姓的切身权利。
投诉人强烈呼吁重庆市安监局彻查以上事实,严惩武隆区安监局相关领导,查处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违法执政,坑害普通百姓利益、无视党纪国法的国家工作人员。
投诉人:杨遂连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