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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企业丢失1600万法院或成帮凶

2021-12-16 16:38  来源:未知   浏览数:
早已过花甲之年的李静,他说他近两年没干别的,只与当地法院打交道了,那是因为,他欠了本加利72万的企业场地租赁费,法院下达的欠债还钱的裁定之后,却查封了他的价值1600余万...

早已过花甲之年的李静,他说他近两年没干别的,只与当地法院打交道了,那是因为,他欠了本加利72万的企业场地租赁费,法院下达的“欠债还钱”的裁定之后,却查封了他的价值1600余万的物品,准备拍卖后进行还债。可是,负责判决和执行的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在对李静财产查封时没有下达裁定,更不知道何时解封。当发现被查封的财产已经被他欠钱的企业全部私自变卖之后,李静找到负责执行的法官,这位法官在承认这些财产还没有解封时,还说出了“我不管”三个字。于是李静认为,这家企业在私自变卖他财产时,是经过这位法官同意的,甚至他们是串通好了的。从最初查封时不走必须走的法律程序,到最后的1600万财产被侵吞,这执行局乃至法院的相关领导,都是早商量好的,而自己则一点点步入了他们的圈套。

不可理喻:查封不走法律程序

2016年底,与李静合作了十几年的林起宽将他告上法庭,案由是向李静讨要近五年的场地租金,可李静说,这租金早就说好是用别的帐目充顶了,可既然到了法院,那法院怎么判他就怎么接着吧。2017年初,甘井子区法院下达判决,将林起宽要求的170多万变成了64万,再加上利息,李静总共要偿还林起宽72万元。

因这块地涉及政府拆迁,案子很快到了执行阶段。2018年11月7日,法院查封了李静及与李静合作的其他人的大量财产。李静说,让他觉得不可理喻的是,法院在查封他的财产时,没有按法律程序下达裁定,查封的财产清单也没有他的签字确认,只是在后来的一份执行法官刘殿和的笔录中,告知他这个案子进入了执行阶段并对他的财物进行了查封。

没有裁定,李静说他不知道他价值1600余万元的财产查封的时间是多长。

一切事情从2019年3月11日这天发生转折。这一天,负责看管现场的人告诉李静:有多台大大小小的车在拉他被查封的东西,包括厂房里的设备也被拆走,指挥拉东西的,就是他欠租赁费的林起宽的儿子。李静不相信这是事实,于是打电话给执行法官刘殿和。在记者手中,有几份电话录音,其中一份就是这次李静打给刘殿和的,李静问刘法官他的财产是不是开始拍卖了,刘法官说“没有”,李静说明了目前有人强行拉东西的情况,刘法官说“我不管”。更让李静难以理解的是,就在他打电话向刘殿和求救的次日,这位法官与对方律师做了一个“没有查到可执行财产”的笔录。接下来,甘井子区法院便以此笔录为依据,下达了“无可供执行财产,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而事实是,李静1600万的财产,此时还在源源不断被拉走变卖中,也恰恰因此裁定,使李静的案子至今也没有执行完毕,而他后来申请的国家赔偿也无法进行下去。

胆子忒大:法官一张白条就能将财产解封

面对刘法官的“我不管”,有着人大代表身份的李静那肯就此听之任之?他马上来到甘井子区法院,他要查他的案卷。负责保管案卷的法官问刘殿和是否让他查卷,刘殿和在电话里说:“不能给他查,下周再说。”

一周过后,李静终于可以查案卷了。在他的案卷里,看到刘殿和亲手写的一张白条,内容只有一句话:“2018年12月25日,所有查封的封条全部揭掉”,落款只有“刘殿和”三个字,没有日期,更没有法院印章之类东西。看到此,李静被激怒了:“这法院,这法官,怎么能这样拿法律当儿戏?怎么不下个裁定?这么一个白条子就算是解封了?这胆子也忒大了吧。”

李静说,他第一次去查档没有让他查,原因是他的财产根本就没有被解封,不管查封时走没走法律程序,一般查封都会是一年至少也要半年的,怎么就能11月7日查封,而一个月之后的12月25日就能解封呢?在他看来,这张白条子是见李静要查卷,刘殿和后加进去的,林起宽儿子在大白天就敢明目张胆地拉走他被查封的财产,是早就征得执行法院或法官同意的,换句话说,也许就是这刘殿和法官帮助策划并背后指使的,不然,林家儿子再不懂法律,也不敢如此的妄为,那张白条子就是个很好的证明。

政府赔偿:将搭上他的余生?

李静所有的东西,前后拉了一个多月,从法律角度,此时这些财产全在法院和林起宽的控制当中,李静不敢出面阻挡,而能阻挡的又不出面,比如他报了警,警察的回答似乎什么毛病也没有:“法院查封的东西,你找法院去,我们可管不了”。

李静说,更让他难以接受的事实,以后接连发生了。比如,针对甘井子区法院的那份“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止执行”的裁定,是他调取执行卷时才发现的,法院根本就没有送达。李静说:“我的财产已被他们拉走了,当然无可执行了,可法院怎么就能对方怎么要求就怎么做呢?”更让李静不能接受的是,法院查封了他的财产,是有清单的,而不属于他的财产,已经在法官的确认监督下拉走了,那么剩下的当然就是他的财产了。还有,这位刘殿和法官几次现场笔录中都显示:“别人的拉走,你的,留下,然后评估拍卖”,可到此时怎么就无可执行的财产了呢?于是,李静又以“说我无可执行财产有悖事实”为由,又到甘井子区法院进行立案,两个月前这家法院下达了裁定,这份裁定书绕来绕去,就不提被查封了多少,案外人拉走了多少,最后剩下多少。其实,这本是一道小学的算术题,但法官不仅不去算,还设法绕开。

但是,记者在一年前甘井子区法院下达的一份《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清楚地看到,被查封物品中,仅木材、半成品、成品这一块,就被查封了18300立方米左右,去掉案外人第三方拉走的149立方米,还余下18000立方米左右,这些东西现在的市场价值为1600万元左右。

李静说,这么个小小的算术题,法官就是不去算帐,硬说他无可执行财产,如果说法院或某法官没有参与这起“盗卖”或“哄抢”企业财产案,谁能相信?

李静的第一份“国家赔偿申请”被甘井子区法院驳回了,他不服,又上诉到大连市中级法院,市中院很干脆地撤销了关于《国家赔偿申请》的裁定。原因有几个方面,但最关键的一点是:“执行没有终结,不能打政府赔偿的官司”。有位法官这样直言不讳地说:“执行没有完结不能打政府赔偿,这是最简单的法律常识,如果一个法官或一家法院,连这点常识都不懂,还给立案审理,那将是一个很大的笑话”。

笑话?甘井子区法院就给立案并审理了。

李静说,他的东西没有了,是在法院查封情况下没有的,他不向法院要向谁要,不打政府赔偿还打什么呢?

采访结束,望着李静离开时那早已不再年轻的背影,记者在想,面对着这样的法院和法官,打政府赔偿,也许他要用余生来做这件事。(记者杨涛)

原文来自今日头条:https://www.toutiao.com/i704221162221495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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